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,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,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,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。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《学生安全责任书》,希望家长、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,确保学生安全、健康的成长。
一、学生自入学校上学、上课期间,应在校内活动,严禁私自出校门。要求住宿生与中午在校内就餐的学生,禁止吃饭时间(包括早、中、晚)出入校门。如果因私自外出(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),出现事故,责任自己承担。除家长外,其他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进入学校。(夏季、秋季:上午预备为8:30,放学为12:10,下午预备为14:50,放学为18:50。)
二、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,遵守学校的规定,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(如打架、上网),禁止学生外出。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,学校将根据《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》严肃追究责任。
三、严格请假制度。学生因事、因病确需出校门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:①住宿生:由班主任、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,一式四份(班主任、宿舍管理教师、政教处、大门各一份)。②走读生:班主任签字假条,一式三份(班主任、政教处、大门各一份)。同时,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,才能离开学校;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;学生因事、因病不能到校,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,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。
四、正确处理同学关系,相互尊重,相互帮助,团结友爱。不喝酒、不打架、不盗窃他人财物,在吃饭和课余期间学生严禁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,滋事生非。
五、按时作息,准时到校,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,也不准留宿其他人。
六、不准带水果刀、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。
七、不准勒索他人钱物,如被勒索,要及时向班主任,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。
八、不看不健康书籍,不进游戏厅、网吧、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。
九、注意人身安全,禁止翻越围墙、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、窗口等,上、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、有序、靠右行,不在楼道打闹、玩耍。
十、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,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,冷静、理智、妥善的解决。禁止教师、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十一、注意饮食卫生,不吃腐烂变质、过期、“三无”食品,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。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,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。
十二、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,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,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,听从教师指挥,以确保安全。
十三、增强消防意识,不违章用电、用火,不抽烟、不点蜡烛、不放鞭炮,杜绝火灾发生。若发现不安全因素,及时制止。
十四、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、水塘等地方游泳或溜冰,出现问题,责任自负。
十五、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,遵守安全规则,加强安全意识教育、交通安全教育、消防安全教育、社会治安安全教育、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、预防自然灾害教育、预防触电、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、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、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。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、防火安全、防溺水安全、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、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、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,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。
十六、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,学生安全管理,由家长负责。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“三无”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,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。
十七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;严禁学生带火种上山;学生节假日、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,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。
十八、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,如出现事故,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,出现的一切后果,由学生本人、 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。
此责任书一式两份,一份由家长保存,一份由家长签字后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一份。
学 校: 学生家长: 学 生:
定襄县河边职业中学校
2014年9月1日